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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市委办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6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17-11-22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按照武穴市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武穴市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武穴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的通知》(武环整〔2017〕1号)和《关于印发<武穴市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32项问题交账清单>的通知》(武环整〔2017〕10号)要求,现将武穴市委办牵头承办的环保督察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36

有的地方环境问题突出,但党委一年到头很少研究环境保护工作,2013年至2015年,襄阳等市党委常委会鲜有环境保护议题,咸宁市委常委会3年间从未研究过环境保护议题。

二、整改目标

强化我市各级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坚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各级党委、政府研究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定期研究环境保护工作。

三、整改措施

1.坚决贯彻执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全局和战略的重要位置,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和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建立完善督查督办制度,形成工作合力。

2.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乡镇级党委、政府每月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切实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坚决贯彻执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全局和战略的重要位置,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和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建立完善督查督办制度,形成工作合力。

2、我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乡镇级党委、政府每月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切实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五、今后工作打算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黄冈市委、市政府系列文件和部署要求,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按照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等议事日程安排,确保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乡镇级党委、政府每月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切实解决当年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17年11月17日-11月24日),向武穴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反映。

联系方式:0713-6222821

直接责任人: 杨龙宝

承办人:宋银华

市整改攻坚指挥部:0713-6584966

                       中共武穴市市委办公室

                   201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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