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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服务自贸区建设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7-06-23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随着中国(湖北)自贸区挂牌,各部门相继出台支持服务湖北自贸区建设发展的政策。

  这些政策含金量如何?如何让投资者尽享政策利好?昨日,湖北自贸区建设发展政策首场说明会上,相关部门负责人予以解读。

  能放尽放

  省商务厅按照“能放尽放”原则,进一步向湖北自贸区各片区简政从权,下放行政许可权限。武汉、襄阳、宜昌及3个自贸片区的审批部门可办理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等行政许可事项。

  同时,将负面清单外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等4个备案事项权限也下放到3个自贸片区。

  以往,全省各地企业名称冠“湖北”和“湖北省”名,需要向省工商局申报核准;改革后,省工商局将这项权限委托给3个片区工商部门行使。武汉、襄阳、宜昌市工商部门也是按照“能放尽放”的原则,调整下放自贸区登记管理权限,实现企业办理登记不出自贸区。

  权力下放并不等于当甩手掌柜。省商务厅厅长、省自贸办主任邱丽新表示,省商务厅将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上门培训,精确指导,确保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接得住,管得好。

  鼓励发展新业态

  我省将优先在自贸片区开展融资租赁试点。

  邱丽新表示,将大力支持租赁企业在湖北自贸区设立地区总部或项目子公司,在飞机、船舶、工程机械等领域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融资租赁企业。7月底前,省商务厅、省国税局将联合出台《湖北自贸区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申报办法的通知》,明确自贸区内的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申报流程;10月底前,省商务厅、省公安厅将出台《关于汽车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范汽车融资租赁有关事宜。

  省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副处长戚玉龙表示,对融资租赁、跨境电商以及落户在自贸区内的研发中心等新业态,都会有相应的税收优惠予以支持,省国税部门将不折不扣落实。

  省工商局副局长彭明方表示,鼓励自贸区企业打造跨境电商平台,大力推动跨境产品定制、产能合作等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建设集保税展示、物流、交易、服务于一体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

  一站式办理

  “武汉海关已出台支持自贸区建设发展28条创新举措,以提升服务促进贸易便利化,含金量很足。”武汉海关改革(自贸)办常务副主任陈志军举例表示,电子口岸企业入网实现“一站式”办理,切实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

  省国税局在改革创新事项的基础上,从自贸区探索、发票票证、国际化、科技研发、服务纳税人等5个方面,在湖北自贸区推行17项创新税收服务措施。

  “以往新招商引资来的企业,无论什么资质,都需要按照纳税信用级别实施分类管理;现在对于资质好的企业,可直接按高级别的信用级别实施管理。”戚玉龙表示,提升服务永无止境,让投资者尽享改革红利是我们应尽的职责。( 张茜 江畅 汪进锋)


来源: 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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