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713/2018-00298 | 公开日期: | 2018-01-17 |
发布机构: | 电子政务办 | 文号: |
序 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畜禽养殖业发展迅速,在保障城乡畜禽产品供应、促进农民增收、活跃农村经济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畜禽养殖规模的扩大,畜禽养殖废弃物排放量大幅增加,对区域生态环境安全造成一定的影响。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适宜养殖区(三区),对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引导畜牧业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武穴市畜牧业快速发展,畜禽养殖废弃物同样面临逐年增加的趋势。为规范畜禽养殖行为,加快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积极响应武穴市政府提出的“坚持发展,治理与环境保护并重”的发展要求,全面推进生态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武穴市畜牧业发展现状、市域范围内各镇(处)畜牧经济发展水平、地形地貌特点等因素,特制定武穴市畜禽养殖区域规划。
该规划的制定是以《武穴市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为基础,结合武穴市城乡主体功能定位、生态红线和美丽乡村规划,围绕实现武穴市畜禽养殖发展“十三·五”规划目标,根据市域内环境承载能力,确定区域内畜禽养殖规模总量;合理划设畜禽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适宜养殖区(“三区”);优化产业空间布局,调整畜禽养殖结构,推进产业转型、促进产业协调发展。
当前,我国畜牧业发展正处于深刻的转型期,因地制宜的科学制定“三区”规划,对畜禽养殖废弃物采取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有助于实现畜禽优质产品供给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由于编者学识和水平有限,规划在内容、文字、编排、图表等方面存在疏漏和错误之处,诚恳希望读者和同行们批评指正。
附件: 武穴畜禽养殖区域规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