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日益临近,武穴市公安局主动作为,履职尽责,早部署早安排,扎实采取多项过硬举措,积极做好城区全面禁鞭工作,努力为市民创造一个文明、欢乐、祥和的节日环境。
领导高度重视,动员部署“快推进”。最近,武穴市开展城区“禁鞭”工作,是顺应人民群众期盼、减少环境污染和灾害事故,改善城区空气质量,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是弘扬文明节俭新风、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建设幸福美好家园的好事实事。自禁鞭令出台后,武穴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传达市委市政府禁鞭精神,作为实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主管部门,该局坚持以人民为心,加强组织领导,动员全体民警、协警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响应,充分发挥好“禁鞭”主力军作用;坚持社区连楼栋、小手牵大手、宣传全覆盖不漏户,真正让禁鞭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武穴市具体禁鞭范围包括西至凤凰路,南至长江干堤(含堤外江滩),东至百米港西坝,北至武穴大道西段、环湖大道东段。同时包括武穴办事处大部(朱奇伍社区)和刊江办事处朱木桥社区、魏垸社区、龙里社区的一部分。
强化措施,堵源截流“零容忍”。该局将进一步强化与综合行政执法、安监、工商、供销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工作机制,按照违法人员未查处不放过,源头流向未查清不放过,违规储存未收缴不放过“三不放过”的原则,清查收缴一批违法违规燃放、销售、运输的烟花爆竹,及时查处一批涉及烟花爆竹违法案件。特别是在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庆日,城管警察、治安、交警、巡特警大队将成立专班开展街面巡查,依法处置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城区“禁鞭”严管态势。龙潭、青林、刊江派出所组织社区民警深入各社区,全力协助社区开展好“禁鞭”工作,及时受理、查处联合执法专班移交的案件。全局党员干部要提升站位,勇于担当,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带头禁鞭、支持禁鞭、执行禁鞭,展现党员干部良好形象。对单位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收缴其烟花爆竹,并处500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或单位负责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停止燃放、收缴其烟花爆竹,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拒不停止燃放、拒绝缴交烟花爆竹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依法对当事人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给予举报人一次200元人民币奖励。
全警参战,宣传发动“全覆盖”。春节是“禁鞭”的一场大考,该局将抓早抓小、主动作为,在腊月三十、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禁鞭”敏感时段,组织公安民警下沉到城区主要路段、重点部位和场所,利用各种形式开展“禁鞭”宣传造势,让城区“禁鞭”工作深入人心、赢得民心。与此同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线索。公安机关将邀请媒体记者现场采访,对查处的案件一律在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曝光。
督导检查,从严问责“不手软”。局党组将加大督查力度,督促相关警种严格依法办案。对民警在“禁鞭”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的,严格依纪依规问责处理。同时希望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和社区积极配合协助公安机关工作,坚决打赢城区“禁鞭”这场攻坚硬仗。